带宠物回中国简述-01

宠物回国自助办理系统现在开通,第一系列,我们将带宠物回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基本要求、规章、网友经验分享等进行分类集合。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本栏目及“宠物出入境规定”、“宠物出国、宠物回国的流程与案例”“宠物出国、宠物回国办理指南”等项目。

PetTour中国现将带宠物到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办理注意事项进行初步的整理,在以后的教程当中我们将其他的资料跟大家分享。

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

1、动物入境香港由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检疫。

2、物主须提前申请相应物种的进口特别许可证。申请表可在护理署网站下载。

3、物主须在入境前24小时内通知护理署。入境时须提交日本官方证明原件、护理署规定格式的“动物健康证明书”(14天内有效)、“居留证明书”及“航空公司证明书”(与进口特别许可证一同发放,由航空公司填写),接受检疫。

4、出生后不足60天或怀孕超过四周的犬、猫禁止入境。

5、宠物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地的,请参考入境手续。宠物离开香港后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返港。

6、有关事宜请向渔农自然护理署咨询并以渔农自然护理署答复为准。

二、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

1、动物入境澳门由特区政府民政总署负责检疫。

2、物主须提前通知民政总署,在入境时提交日本官方证明原件及进口准照申请书,接受检疫。

3、物主半年中携带宠物入境次数最多为1次。

4、有关事宜请向民政总署咨询并以民政总署答复为准。

三、前往台湾地区动物入境台湾手续请径向台湾地区动植物防疫检疫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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